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设有“2年条款”,排名第15名李贞秀为大陆配偶,台陆委会提出疑义。民众党民代黄珊珊8日表示,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过去递补当选,即是陆配身份,且无违法问题,若陆委会有新解释应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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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秀有望于2026年递补任职,但陆委会7日称,按相关规定,规定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户籍。李贞秀则发文炮轰,“应先裁撤陆委会”。黄珊珊昨表示,过去曾有陆配递补担任议员,若陆委会有新解释就应提出“修法”,非用意识形态来解释。

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回应称,依据规定,担任公职人员时,必须放弃大陆户籍身份,只拥有台籍,大陆人士在台设籍满10年,才能登记成为公职人员候选人。

针对史雪燕案,台内务主管部门称,南投县议会应在史就职议员前告知如具陆籍,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并于就职日起1年内取得证明文件,截至史去职前,南投县议会并未陈报。

南投县议会则指出,议会依宣誓条例规定宣誓就职,不经手议员参选身份资格审定流程,至于史是否放弃陆籍才能递补,选委会要把关,如果丧失递补资格就不应发函,把责任推给地方议会。

黄珊珊再举例,过去也有入籍满10年的陆配考上公务员顺利录取分发,难道这些任公职的陆配,陆委会也认为她们没资格吗?请陆委会跟内务部门好好沟通。

现年51岁的李贞秀从湖南嫁到台湾超过30年,从政前曾在多家电子公司工作,育有5名子女,去年被民众党提名为不分区民代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