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鱼”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我国渔业资源,而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总有些人存有侥幸心理,为了追求刺激或者满足口腹之欲,不惜违反法律、忽视生命安全,非要到阎王殿走一遭。近日,河南两名男子相约炸鱼,结果导致一死一伤,太惨了。

视频中,一名男子非常痛苦的双膝跪地大声哭泣,而且还不时地用自己的右手打自己的脸,左手已被炸的血淋淋的;另一名男子则躺在地上,显然没有丝毫挣扎,已经死亡,头部已经被炸的血肉模糊,这场面有多吓人可想而知。

据了解,2024年10月30日下午,其中一位男子手持不明爆炸物找到另一名男子一起到河边炸鱼,当时男子的父亲也在家,对于两个孩子去炸鱼的行为也未做过多干预。因为男子父亲知道,男子已经销售烟花炮竹多年,对于爆炸物的安全问题早已心中有数,孩子们炸鱼玩估计也不会出什么意外。

11月6日下午两人再次一起出

去炸鱼,地址选择了较为偏僻的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陈楼村耿刘庄东北地河边,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意外发生了,该男子因炸鱼当场身亡。当家人闻讯赶到现场时,看到的全是快递包装袋的碎屑,和视频中男子痛哭的场面。此时,男子父亲的心理该有多后悔、多难受,或许当时阻止一下孩子,今天的意外就不会发生,但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其实,炸鱼使用的爆炸物的原理我们过年放的鞭炮一样,通常我们过年过节放炮时,往往会点燃后马上离开,或者手持炮点燃后赶紧扔掉,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但是炸鱼使用的爆炸物的威力更强,此次二人究竟使用了何种爆炸物,虽然警方已介入但是并不方便做过多透露,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使用的爆炸物为自制的,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然也不会发生这次的惨剧。

目前,警方针对该案件正进行积极协商处理,不仅将双方家长约到派出所协商处理善后问题,而且双方家属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事情至此告于段落。但是,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中并非提及爆炸物厂家,可见擅自使用自制爆炸物,即便出了事情后果也只能由自己和家人承担,真的是得不偿失。

回顾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不难发现这场悲剧的导火索是自制的爆炸物。或许是两名男子在点火时,由于爆炸物的引线没有做好,导致爆炸物一点就炸,未给到两人逃离现场的时间,加之炸鱼使用爆炸物的威力较大,这才导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尝试触碰危险物品,何况炸鱼行为本就是违法行为,为了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着想,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身远离危险,安全第一。该事件在各大媒体曝出后,估计那些制造爆炸物的商家已经开始慌了,说不定死者和伤者的家属,已经开始寻找厂家索要赔偿了。

“安全无小事”,其实,炸鱼早已被法律定为违法行为,虽然该行为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相关部门有权对该行为的实施者进行行政处罚。不仅要没收非法获者的鱼获,还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一旦我们身边出现炸鱼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避免为了一时娱乐,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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