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行业存在四大乱象,贷款机构通过格式合同掩盖实际利率。刘先生与赵先生、孙女士于2022年订立了《贷款合同》,明确约定贷款年利率13.75%,附件《还款计划表》记载了每期还款金额。但此后,经核算《还款计划表》记载的实际贷款年利率达23%。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对簿公堂。
据了解,本案争议焦点为利率标准应按照《贷款合同》还是《还款计划表》计算。贷款方主张《还款计划表》中约定,《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与本还款计划表有冲突的,以本《还款计划表》为准,故应当按照《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标准计算。借款方对此不予认可。
本案中,普通借款人作为金融消费者,在贷款时难以识别《还款计划表》《贷款合同》之间就贷款利率的显著差异,因此《还款计划表》中与《贷款合同》披露利率不一致的部分不成为合同内容,最终判决按照年利率13.75%核算尚欠本金及利息的数额。
利率是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借款人的重大利益。上述案例反映出,网络贷款行业中部分贷款机构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格式合同记载较低的表面利率,或者仅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掩盖较高的实际利率。而且网络贷款格式条款内容不完善且平台及第三方金融机构通常要求用户对多份授权书“打包式同意”,未就格式条款中关键内容如贷款主体、贷款实际利率、逾期清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向借款人进行充分披露与提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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