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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近期,南宁出现多起犯罪分子利用网约车转移涉案资金的案件,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请各平台向所有接单的驾驶员预警宣传:

出现下单后要求只送包裹不接人的情况(人物分离),依据寄递业相关规定,驾驶员务必要求对方打开包裹检查,发现巨额财物(现金或黄金)或危险品(易燃易爆)、违禁品(如毒品),或者行为极其反常的,请及时向横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771-7260099

如发现协助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寄递物流业关于开箱检查、实名认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该法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等寄递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制度。收寄邮件、快件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这是实名认证的法律基础之一。同时,对于用户交寄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明确要求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查验客户身份,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若未按照规定执行,将面临严厉的处罚。这为寄递物流业的开箱检查和实名认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03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具体规定了寄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寄递物流业开箱检查和实名认证的法律依据,确保寄递物流渠道的安全和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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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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