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家属在问,如果在服刑期间申诉的话,会不会影响减刑呢?

根据法律规定,减刑的条件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就可以;

而申诉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理论上是不应该影响减刑的;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地方申诉,对减刑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这也是一些服刑人员出来后和我反馈的;跟一些监狱的工作人员核实,也说确实存在一定的影响,因为在监狱里减刑的实施条件是是确有悔改表现,那么申诉本身,很容易被认定为是一种不认罪的表现。

当事人的申诉会被纳入到监狱的考评,从而影响到当事人的减刑,所以理论和实践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即能申诉,又不影响减刑呢?

我个人觉得,按照法律规定,刑事申诉的提出可以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来完成,那么当事人在里面如果申诉不方便,是不是可以由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这些近亲属或者具有法定代理人权限的主体,在监狱之外代为申诉呢?这样或许可以降低对当事人在监狱里的考评影响!

不过想要申诉,还是要经过专业指导,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