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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注册了滴滴平台的网约车司机,在平台上与第三方租车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前不久,出车过程中,发生了事故,车辆维修出险。赵女士以为车有保险,通过保险理赔就行了,可是对方却通知赵女士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说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就是这么约定的。赵女士赶忙从平台上调取合同发现,这份合同上的签字不是自己当初在手机上手写的那一份,落款处变成了自己名字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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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有赵女士印章的合同上,《生活帮》帮办看到:“租赁车辆因交通事故进行维修的,如维修费用或报废赔偿金超过2000元,乙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主要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以上部分的维修费或报废赔偿金20%的加速折旧费,乙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以上部分的维修费或报废赔偿金10%的加速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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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告诉《生活帮》帮办,当时手签的那份合同上,她确实没有看到过这条约定,而告知书也是在签订合同6天后才发到群里的,所以,现在租车公司让她承担维修费,自己无法接受。事情是否像赵女士所说的这样呢?随后,帮办与赵女士一起来到了汽车租赁方青岛佳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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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佳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帮办,他们自始至终与赵女士签订的就是这份合同。“营运车辆天天在路上跑,所以它出险概率,要比普通车高很多很多倍,它保费也比普通车贵很多很多。2000块钱以内我保险是绝对不给出险的,超过2000元的,超过2000元以上的保险给你出。合同中设这个门槛,就是为了降低出险频率,让司机也勒紧这根弦,注意安全。我们也是出于好意,当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自己不赔钱。”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合同里有这样的约定,是因为营运车辆的特殊性,车辆投保时,有一条绝对免赔条款,2000块钱以内车损不予出险,超过2000元的,保险公司只理赔超出部分,公司也不能做赔本生意。因此,他们在与司机签订的租车合同里一直都有这一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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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针对赵女士提出:“公司发出有关车辆因事故导致维修,双方如何承担相关费用的告知书,是在签约之后”的问题,工作人员说,告知书只是对合同内容的提炼,他们也只是想做一个善意的提醒,这才刚给司机们发了这份告知书。至于赵女士疑惑的,线上手签合同的落款为什么变成了印章,他也不清楚,公司也是遵循滴滴平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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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生活帮》帮办与赵女士一同来到了滴滴出行司机中心青岛李沧万达店。

“红章应该是系统上的授权。”滴滴出行司机中心青岛李沧万达店工作人员向赵女士解释到,但赵女士说,不记得自己曾经授权过该红章的使用权,自己当时明明是在一份租车合同上进行的手写签字。“她在租车的时候会产生一份线上的合同,对签订合同落款存疑惑的话,这属于法律问题,需要找专业人士给答复。”滴滴出行司机中心青岛李沧万达店工作人员崔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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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中,崔先生表示,他们可以先帮着从中协调一下,如果后期不满意协调结果,也可走法律途径解决。针对这件事,帮办也咨询了律师。“如果赵女士对电子签章进行了授权,形成了电子签章,根据电子签章法的相关规定,该电子签章等同于赵女士的亲笔签名,该合同合法有效。如果赵女士确认未对电子签章进行授权,未形成过电子签章的,赵女士可以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以维护赵女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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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平台方面正在帮助赵女士调阅合同,并介入帮助双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