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次鸦片战争中,最大的获利者莫过于英国和美国,因为这两个国家是当时最大的对华鸦片走私国,即便后来鸦片贸易合法化,但这两个国家的鸦片走私量依然远超其他国家。
高额的利润不仅吸引了诸如沙俄、法国等国,就连一直想侵略中国的日本也开始蠢蠢欲动。而且相比英美等国,日本做的不仅规模更大,做法也更加恶毒。
甲午战争
在19世纪90年代,日本人已经开始参与进对华鸦片走私中来,即便是在甲午战争期间,对华鸦片走私也没有停过,甚至连日本政府自己都参与进来,走私的除了鸦片,还有鸦片的精制品吗啡。
甲午战争之后,清政府与日本在1895年签订了更加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割占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
在甲午战争之前,台湾实际上也是鸦片泛滥的重灾区,据史料载,1865年—1874年10年间,台湾的鸦片输入量平均每年达20万斤,1881年高达60万斤,1894年也有50万斤。
一开始日本对于台湾的鸦片问题也采取禁绝的态度,但是看到鸦片贸易可以收取高额税收的时候又心动了:因为在1893年海关报告书中,当年淡水一地鸦片输入207900斤,鸦片税厘228690两;安平输入260600斤,鸦片税厘286783两。鸦片税厘占两地财政收入的很大份额(1893年,淡水财政收入总额为白银261573两,安平为301600两)。
“本岛茶税率及鸦片之处理如何,对于本岛施政经费之税源关系莫大焉!”
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
贪婪的日本人能放弃这么大的一笔税收收入吗?明显是不可能的!而且日本人的招数明显比英美等殖民者更加恶毒,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第一:将往年能收入相当于80万日元税利的鸦片,以禁烟税的名义抬高3倍的价格从事贩卖,保证每年给日本中央政府上缴240万日元的财政收入;
第二:鸦片统由总督府实行专卖,鸦片原料的输入,鸦片烟膏的制作,统归总督府直接经营;“凡在这里制作的烟膏,只限于由‘身份可靠’、经警察署选定和‘特许’的经销商,或者警察保证‘身份可靠’又发给特许证的承包商才可以贩卖;”
第三:购买烟膏者只限于持有医生诊断书和由当地警察作保发给特许证的人。
第四:严禁在台湾的日本人吸食鸦片,对出售鸦片给日本人的台湾人处以死刑。
吸食鸦片者
在日本殖民者的一系列运作下,1897年台湾吸食鸦片的人数为5万人,1906年就涨到了13万人,占到总人口的6.3%;1899年,台湾财政收入的41%来自于鸦片买卖;1901年鸦片税收高达425万日元,占台湾殖民总督府年收入的42%,到了1918年已经增长至800余万日元。
鸦片税可以增加日本财政收入提高军费支出,而鸦片成瘾会让人丧失斗志,方便日本殖民者通过毒品奴役殖民统治下的中国人,简直是一举多得!
于是乎,对华毒品侵略也成为了日本对华大规模侵略的重要内容。
当日本人在台湾尝到贩毒甜头的时候,正是英国人在中国贩毒萌生退意的时间,因为1894年英国鸦片进口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0.6%,1895年下降到17%,1900年下降到14.7%,英国出口鸦片的数量在急剧下降,价格上也同时遭遇中国本土鸦片的狙击,对华鸦片出口越来越变得无利可图。
日本人非常敏锐地抓住了这个空档期,决心独占中国毒品市场。
日本本土鸦片种植
不过此时日本本土并不生产鸦片,也没有控制鸦片产地,主要依靠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从国外进口:1912年以前,主要购自香港,此后,则多直接购自原产地,如土耳其、印度、 波斯等处。
想独占中国毒品市场,就不能再从中间商手里拿货,必须有自己的鸦片产地。1897年,日本台湾殖民当局就开始试种罂粟,不过因为气候、土质等原因并未获得成功,只能转向日本本土和朝鲜殖民地。
1905年开始,日本政府开始鼓励本国农民种植罂粟,到了1930年的时候,日本全国罂粟种植面积超过1000公顷(一公顷等于15亩),鸦片年产超过10吨。
到了罂粟丰收的时候,由于劳动力不足,日本政府干脆让学校放假,让学生参与收割,这个意外的假期被学生们称为“罂粟假期“。
罂粟花田和日本人
朝鲜的罂粟种植也很早,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之后便开始大规模种植罂粟,1933一1944年间,每年要种植罂粟5000-6000公顷,年产鸦片26000-39000公斤。
与鸦片一样,日本很早也开始了对吗啡的国产。在1915年的时候,日本人终于掌握了吗啡的制作技术,具备大规模生产吗啡等精神类麻醉毒物的能力。
有了自己的生产能力,下一步就是想办法如何扩大贩毒规模了。
1916年,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局长加来佐贺太郎就向日本政府提交《支那鸦片制度意见》,建议将台湾的鸦片政策推向全中国。在佐贺太郎看来,如果中国吸食鸦片的人口有两千万,日本每年就能赚到5.54亿日元的丰厚利润,这笔钱可以制造超过369万支38式步枪!
佐贺太郎还煞费苦心地对北京、汉口等 11 个大城市中吸食鸦片的人数、烟膏的需求总量、加工烟膏工厂的具体规模以及运输毒品的路线等都做了周密细致的谋划。
明目张胆贩运鸦片的日本军人
当时日本对华鸦片运输主要集中在大连、青岛和厦门,以军用品、洋药等名头鸦片、吗啡等毒品输入中国境内,然后再通过奸商、日侨、浪人等经火车、汽车、轮船、邮宝等形式将毒品贩至全国,形成了一张严密的鸦片贩卖网络。
当时有人形容:“从西南边疆的云南到塞外高原的内蒙,遍布日本毒品销售站,满洲及山东的日本卖药人,用各种形式售卖吗啡等违禁药品。”
据关东厅滕原铁太郎《鸦片制度调查报告》,天津的5000名日侨中70%从事吗啡等违禁品的批发,当时的天津已然成为世界最大的毒品产地之一,这“功劳”归日侨及浪人所有。
1926年,走私到中国的吗啡和其它麻醉毒物总数量约40吨之巨,价值3500万,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日本人经手的。日本在华所设药房中“无一处不贩卖吗啡”,“凡日本娼妓所到之处,即吗啡所到之处”。
日本很快成为向中国输出毒品的主要国家。
川岛芳子(1906.5.24-1948.3.25)日本间谍,曾在天津开设制毒工厂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了中国整个东北地区,并于1932年在伪满洲国颁布《暂行鸦片收买法》、《鸦片法》和《鸦片法施行令》,并准许瘾君子们领取鸦片吸食证,公开吸烟。
1933年,伪满洲国政府又制定《鸦片专卖法》,并成立专卖公署进行管理,基本将台湾那一套搬到了东北四省。
日本殖民当局还大肆引诱当地农民种植罂粟。
日本在热河省发布的告农民书:
一、凡按指定面积种植罂粟者,免除土地税;
二、凡种植罂粟面积超过5亩者,除免交土地税外,还免除服兵役;
三、凡种植罂粟面积超过20亩者,可获得县政府奖励,并享有第一、二款规定的特权;
四、凡种植罂粟面积超过50亩者,可当村或县的头面人物,并成为社会职务的候选人,同时将得到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奖励。
罂粟种植地区遍布整个东北地区,热河、兴安、牡丹江、滨江、三江、间岛、安东、锦州等省都大量种植罂粟。其中,热河是东北地区最为主要的罂粟种植地区。
天津的鸦片大部分来自于伪蒙疆、热河地区合法配销或非法走私
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东四省开始了大规模的鸦片生产,1933一1945年区内共产鸦片3亿两 ( 约1500万公斤 ), 年均115384公斤 ( 另一说共346万公斤 )。
到1934年后,除了南满洲、北满、安奉铁路沿线以外,“东北几乎弄得遍地罂花”了。
至于大烟馆更是数不胜数,各地县市的大烟馆少则几十家,多则五六百家,甚至出现了拥有100多间烟室的超大型大烟馆。
更可笑的是,1937年,伪满政府制定了《禁断鸦片方案要纲》,叫嚷着要在10年内禁烟;1938年又设立禁烟促进委员会,1940年又成了禁烟总局,还开办大量“戒吸所”,结果就是为了更大规模地去推销鸦片、吗啡等毒品。
从建立伪满洲国,到日本战败14年时间里,东四省罂粟种植面积超过1亿亩,鸦片产量超过2亿两。伪满洲国鸦片患者约270万人,吸食毒品致死的人数约有15万人。
伪军
蒙疆地区也是日军进行毒品侵略的重要地区。
1934年2月,日本驻察哈尔特务机关首脑松室孝良大佐在《满洲国邻接地区占领的统治方案》中称,产业以畜牧为主的蒙古地区,适合罂粟种植和鸦片专卖。
1935年12月,日军在占领察哈尔省张北县后,随即颁发文告,指出“内蒙古是个不毛之地,缺乏农产、矿产,其主要财源为畜牧业和鸦片交易”、“实际上……蒙古军政府在经济上处于破产的窘境中,……如依靠鸦片生产便可以自立。”
1935年底,“察哈尔盟的六个县(多伦、宝昌、沽源、张北、商都、康保)都已被日本的傀儡军队所占领,日本特务机关也同时进驻”。伪蒙疆政权实行“麻醉政策”,奖励百姓增产罂粟,并在察北六县开设了许多“海洛因”店,在“多伦建立起制造‘吗啡’及‘海洛因’的制毒工厂”。
为鼓励罂粟种植,日军指使伪县长发布告,对种植者给予免地租、免兵役、发名誉证、登记为县公职候补者等多种奖励,对不遵从的将受到包括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吊打等各种各样的残酷惩罚。
伪满洲国代表宫泽秋次到内蒙古指导采集鸦片汁液。
在日伪政府的引诱胁迫之下,罂粟的种植在张北县蔓延开来。1936年起,张北县城附近的东西关、马场房、九卜树、脑包底、北树湾、武老二房子、龙王庙、杨家营等村庄的农户,开始利用土质肥沃的上等土地种植鸦片。大烟种子由日本占领者提供,并且由有种植鸦片经验的中国东北人进行技术指导。
随着战争的持续进行,使日本财政严重恶化,在1936年的财政总支出中,军费达47.2%,而到1942年,军费高达77.2%。为弥补财政赤字,日本便在占领区勒种罂粟,贩卖鸦片,把鸦片的生产与贩卖作为“以战养战”的手段之一,从而将毒品泛滥推向了新的高潮。
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后,日本关东军侵入察哈尔、绥远等省,建立了三个伪地方傀儡政权并开始大规模种植罂粟。
到了1939年,察南、晋北和绥远在内的蒙疆地区已经成为日本在华鸦片生产的另一重要地区,每年罂粟面积约10万亩,鸦片输出占区内全部货物输出的28%一52%,鸦片税收已成为当地(蒙疆地区)的经济支柱。
自1939-1942年这4年间,伪蒙疆地区对外输出的鸦片占总产量的96.4%,成为日本在华乃至整个东南亚最大的供应鸦片基地。
日伪鸦片专卖署。
除去伪满、伪蒙疆等地,还有江浙沪皖、福建、湖北、湖南、等地,只要是日军占领区,就必定开满大烟馆、种满罂粟,到处都是吸毒人群。
据有关数据统计,1939年,日本仅在华北各地征收的鸦片就有:河北562000两、山东2719600两、山西1411200两、河南100000两,其中,山东仅济南和青岛两地即种植鸦片474602亩,到1940年面积又增加了一倍;1942年,计划罂粟种植面积,山西41550亩、河南60000亩。
另外,日本占领的华东、华中与华南地区也有较大规模的种植。1939年下半年起,广东从化、番禺一带罂粟种植在万亩以上;同年金门种植面积占农田的20%,1944年粤闽沿海每个农户被迫至少种烟一亩,致使福建之金门、晋江,广东之南澳等县每县至少种烟6000亩。
据国民政府内政部调查统计,日本在占领区强迫栽种的罂粟面积有1500余万亩。
大规模贩毒活动为日本政府和军队从中国攫取了大量财富,据日本学者推算,仅侵华日军毒化机构——宏济善堂1939-1944年间,在华开馆5年盈利就约有10亿日元,1937-1945年这8年间,日本在华中地区贩毒利润达到24亿日元,而1895-1945这50年间,日本通过鸦片以及其他毒品到底从中国掠夺了多少财富已经难以计数,至少有500亿日元以上。
据当时国民政府统计,日本占领区内服用毒品患者约有3200万人,其中3100余万人系因日本占领并种植、贩卖鸦片直接造成的结果。
鸦片贩卖机构-宏济善堂戒烟部。
日本曾经也参与了全球性的禁毒协议:1909全球禁毒大会在上海举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日本等都参加了这次会议。
1914年,日本也在《海牙禁烟公约》上签了字,并且做出禁毒的承诺。不过这一切都是表面功夫,日本表面上赞成禁毒,实际上却开始趁此机会大面积种植鸦片并加工、贩卖各类毒品。
在1937年,当时的国联就曾指出:“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非法“白面”(海洛因)、“麻药”(吗啡)都出自日人之手,经常是由日本或在日人监督下,在天津日租界,大连及其他满洲、热河或中国城市所制造的。”
英国一议员1938年12月22日在英国议会演说时揭露:“1937年,日军占领中国各城市,烟毒贩卖,立即实行公开。所有烟毒售吸行店,即随日军以俱来,并用尽各种方法,奖励之提倡之。贫民如无现钱购买,可以赊账,且随时随地均可供售吸之需。日本鸦片总行遍设分公司于各地……含有毒品之药剂,兜售于乡村,讹言可以治疗肺病。娼寮妓院以及跳舞场,均被利用为烟毒推广所”。
东京审判
二战结束后,为了防止盟军发现日本战争期间很多不可见人的秘密,日本政府销毁了大量战时的文件档案,其中就包括相当多的“鸦片战略”方面资料。在东京审判中,鸦片问题虽然被提出,但并没有成为关注的重点。
战后,日本国内一些有正义感的历史学者,对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江口圭一在日本收集了很多相关档案和其他资料,使得很多宝贵的历史资料免于湮灭。他写的《日中鸦片战争》一书,以及整理编辑的《日中战争期鸦片政策资料》等史料集,都是研究这一时期日本鸦片战略的重要参考文献。
一些当时的当事者战后也幡然悔悟,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历史资料,当时负责将鸦片加工为海洛因的工程师山内三郎,在上世纪60年代便写下了回忆录《毒品和战争——日中战争的秘密武器》,当时负责在中国东北、华北等地指导罂粟种植技术的农技师二反长音藏,战时被称为“鸦片王”,战后由其儿子执笔写下了回忆录《战争和日本鸦片史》。
但是,相比日本学术界的态度而言,日本官方对鸦片战略采用的是一种沉默态度,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清晰的表态,而日本舆论对这一问题也很少触及过。
一位曾经参与过日本某版本高中历史教科书写作的学者谈到,他有若干次在送审稿中提到,“日本军在内蒙古等地生产鸦片,在中国占领区出售”,但都被文部省在审查时删除,由此也可看出日本官方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毕竟他们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靖国神社内的很多人,不仅是战犯,更是不折不扣的毒枭。
日本投降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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