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论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能够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而且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晚退多得的原则,所以很多参保人群,都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进行参保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这几种情形社保即便缴费了,但是最终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是属于无效参保,我们就来看看究竟是哪些情形。
第1种情形,重复参加养老保险
对于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它主要指的是有些人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且有些人耍小聪明,在参保的过程中它并不是同一地区参保,而是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地区来参保,虽然说自己重复参保了,但是将来是无法享受到双份养老金的待遇,重复缴纳的这第2份养老保险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以我们不能够是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如果说你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就不应该再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但是有些人认为,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不足以保证自己的退休生活。那么我们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比如说现在所推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那么这种方式,就能够有效弥补自己养老金的不足。而且也不会造成重复缴费的情形。
第2种情形,退休返聘人员继续缴纳社保
退休返聘人员,本身他已经具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论他是否能够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当他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如果说再去缴纳养老保险,实际上也是无效的行为,因为就算是缴纳的养老保险,将来也无法享受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说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而且,对于工作单位来说,所付出的用工成本将会变得更大,所以这样的做法也是得不偿失的,对于个人和单位都是没有好处的。
第3种情形,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不足累计缴费年限的人
如果自己到达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足15年,可能今后要变成20年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够直接去办理退休,虽然说他的缴费在当下是无意义的,但我们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让自己能够享受到一份养老金,比如说你可以选择延迟退休,然后进行逐年交费,累计年限达到15年以上就能够办理退休。再或者说,你可以转移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能够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进行补交完整15年的费用,也能够按月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
总而言之,我们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因为盲目的去参加养老保险,可能最终导致自己的结果,是不理想的,也许就无法领取到养老金了,想要获得正常领取养老金待遇,不能够重复缴费,也不能够在退休以后继续缴纳,甚至来讲在退休之前,不满足累积缴费年限的也要想办法延迟退休,或者是转移变更才能够正常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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