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十年,最后却被告知自己还是“新晋员工”。是谁“偷走”了这十年工龄呢?
时间回溯到2013年的春天,带着对跆拳道的无限热爱与憧憬,小武踏入了A公司的大门,成为了一名跆拳道教练。时光荏苒,转眼间,十年光阴如白驹过隙。
这十年里,小武见证了道场的风雨兼程,也经历了自己职业生涯的起伏。令人不解的是,尽管工作岗位、地点、内容乃至团队架构都未曾改变,小武却不得不应公司要求,先后与名为A、B、C的三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每当有人问起,小武总是笑而不语,因为在她心中,这里始终是那个充满热血与梦想的A跆拳道道场。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与人开玩笑。2023年的夏天,小武迎来了生命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她怀孕了。这个消息让小武既惊喜又忐忑,但她依然坚守岗位,直到7月底,身体的不适才迫使她听从医生的建议,请假休息保胎。
然而,这一请假,却成了她与A公司之间矛盾的导火索。公司自那日起,便再未向小武发放过一分钱工资。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小武心中充满了困惑与无助。她不明白,为何自己为公司奉献了十年青春,却在这一刻被如此对待。
在朋友的建议下,小武鼓起勇气,向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然而,仲裁前的调解过程却让她更加心寒。A公司竟然否认了她的员工身份,并出示了她与C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根据合同年限,小武还是一个“新晋员工”……那一刻,小武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绝望之中,小武来到了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的帮助。她遇到了周梅律师,周律师耐心听取了小武的遭遇,并决定为她伸张正义。
周律师在调取综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武的工作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A公司的宣传单据等一系列的证据材料后,发现A、B、C三家公司实际上为关联公司,业务、人员、工资发放都存在着严重的混同现象。因此,小武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此外,小武的工龄应当自第一份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即2013年起算,累积工龄超过10年,病假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工资的100%计算。
终于,在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下,小武的诉求得到了大部分的支持。A公司被要求支付小武主张的病假工资。
律师说法
上海都邦律师事务所 周梅律师
本案系一起普通的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但由于受援人入职时间长、劳动合同签订次数多,除第一次与被申请人签订外,其余劳动合同均与案外其他主体签订,本案一开始便存在被认定仲裁主体错误可能。为使案件能够顺利进行,承办人除积极引导受援人收集证据外,也对受援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案件事实进行了一一查证,并与仲裁庭积极沟通,为取得仲裁庭的支持打下坚实基础。
本案提示广大劳动者,要妥善留存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以应对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同时,遇到问题向专业人士、专业机构咨询或求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 邹嘉
编辑 / 孙冲
图片 / 网络
资料/ 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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