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老百姓如果遇到了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等项目,那么作为专门做征地拆迁领域的凯诺拆迁律师要在这里提醒大家以下几点,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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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城中村改造首先需要遵循大家的意愿

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并非如因修路、水利工程而征收土地这类拆迁项目,一般情况下,后者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前者则是需要征求老百姓的意愿,只有绝大多数老百姓表现出非常强的改造意愿,或者说是签订了改造意愿书,那么相关部门才能推进改造工作,在没有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不能强迫老百姓搬迁。

第二点,如果补偿标准不合理,最好不要在协议上签字

城中村改造一般需要绝大多数(90%以上,个别地方是95%以上)的老百姓签订补偿协议,相关部门才可以启动改造工作,如果没有达到地方规定的比例,那么该改造项目就会自动失效。实践中,有地方为了能顺利推进改造工作,往往会以各种办法来鼓励老百姓在补偿安置协议上面签字,但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在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在拆迁协议上面签字,无论对方说得多么的好听,只要没有落实在书面协议上,那么这就有可能是一种推进改造计划的套路,一旦签订,一旦签约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那么,这份协议就会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在此之后反悔,那都是无济于事的。

所以,只要补偿标准不合理,哪怕是别人都签了,咱也不要盲目跟风的去签这样一份协议,否则就会对自己非常的不利。

第三点,无证房屋并不等于都是违法建筑

由于农村地区管理疏松,所以从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农村村民的房屋往往会存在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比如房屋没有产权证、使用权证,或者是没有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等,对于这类房屋,结合征收情况来看,百分之八十的都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然后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威胁被征收人接受这极低的补偿。

但这里凯诺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没有证,没有手续的无证房屋都是违法建筑。事实上,造成房屋没有证,没有手续的情况有很多,相关部门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在没有弄清房屋具体的情况之下,就将此次房屋直接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

所以,当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自己又收到了相关部门作出的文件,比如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紧急避险通知书等文件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因为这类文件已经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如果有必要,建议尽快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撤销,保住房屋,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

第四点,尽早对房屋的整体结构拍照、录像,包括房屋外的环境等

除此以外,在城中村改造或是危旧房屋改造中,还要尽早对房屋的整体结构,包括外部结构、外部环境以及内部结构,家具、装修等都要拍照、录像,这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城中村改造会涉及众多人的利益,且又是国家重点推进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可能因为你一户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就停止城中村改造项目。

所以,在知道自己所在村庄要启动城中村改造时,就要收集这些房屋证据,一旦日后遇到相关部门强迫自己搬迁,强制拆除自己家房屋,那么这些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就会通过这些证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避免自己被越拆越穷。

第五点,遇到需要签字的文件,但自己又看不懂时,一定要谨慎

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不同于其他的征地拆迁,这其中可能会有些文件需要广大被征收人去签字。但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这些文件中,如果自己看不懂,那么可以第一时间来咨询专业律师,或是等弄明白了,弄清楚之后再签,避免给自己带来没必要的麻烦。

第六点,不要狮子大开口

想必大家都知道,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都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该项目可不是开发商占地建房,如果是开发商用地,那么被征收人是可以多要一点,但是该项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较差,生活水平较差的老百姓,所以最好不要狮子大开口,一定要清楚自己家房屋的价值,千万不要望想一夜暴富或是通过城中村改造来实现一夜暴富,就目前来看似乎是不太可能的。

不过,城中村改造、危旧房屋改造也要坚守“不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其生计以后有保障”的原则。实践中,如果补偿低于这一原则,那被征收人也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部门违反政策规定推进改造项目,以威胁利诱的方式试图强迫被征收人搬迁上楼,或者是补偿明显会让自己的生活水平越来越低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需要,一定要尽快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