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太原娄烦县天池店乡某项目工地货场内发生一起电缆线被盗案件。案发后,该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民警经缜密侦查、分析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范某某和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某和范某某抓捕归案。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9岁,娄烦籍)伙同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男,49岁,古交籍)于10月17深夜驾驶向古交废品收购站经营者李某某(男,55岁河南籍)借来的三轮摩托车从古交到达我县天池店乡某项目工地货场内,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切割工具将货场内存放的电缆线切成短段,共计16米,搬至三轮摩托车上盗走,沿原路返回将盗窃所得的电缆线拉至李某某的废品收购站以2900元卖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明知电缆线来源的情况下仍低价回收盗窃所得赃物。2024年10月20日深夜,犯罪嫌疑人王某、范某某故技重施,被该项目安保人员发现后仓皇而逃。经询问,王某、范某某二人对其盗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对其明知是偷盗所得赃物依旧收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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