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国际商事案件。为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发挥巡回审判制度的优势,并切实提升对下指导的实效,本次公开开庭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国际商事法庭进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在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
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公司股东就公司控制权争议在国内外均提起了诉讼,事实争议复杂、法律适用疑难,涉及多层次公司内部决议效力的认定、公司董事忠实义务的边界、公司股东在境外进入清盘程序后的代表权等多个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人,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相关机构、厦门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福建高院、江苏高院民四庭以及苏州、厦门、泉州、无锡、南京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等60多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的调研会上,代表纷纷表示这是一场生动的实质化庭审示范庭。“这既是一场国际商事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统一裁判尺度,创制国际商事案件庭审标准的模范庭,也是一场体现国际商事法庭法官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巧、审判策略的娴熟掌握和利用的示范庭。”“庭审用语非常精准,焦点问题总结击中命脉,庭审层次和逻辑,充分体现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公正高效的审级制度、方便快捷的举证要求、公开透明的审判原则、专业化的法官队伍等特点。”
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负责人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开庭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对促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意义非常重大。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首次在地方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也是一次与地方国际商事法庭相互交流学习借鉴的有益尝试。
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以来,围绕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主动策划生成一批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政策支持和项目导入,不断完善国际商事海事诉讼、仲裁、调解“三大服务体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商事海事诉讼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的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厦门涉外海事法庭(简称“两庭”),创新涉外审判一次性委托授权认可等工作机制,发布全国地方法院首份中英文版法庭规程和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两庭”自2022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已审理案件2100多件、标的额超160亿元,涉及40余个国家和地区,多个案例入选全国审判典型案例,与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等协调联动、有机结合,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国际商事海事诉讼服务链条。
打造更加高效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服务体系。厦门仲裁委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仲裁机构名单,中国贸仲、中国海仲、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比什凯克国际仲裁法院在厦门片区落地分支机构或庭审中心,中国海仲联合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填补国内自贸区临时仲裁实践指引空白。
持续推进更加健全完善的商事海事调解服务体系。设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来厦设立全球首个代表处,截至目前已办理涉内企业涉外业务20余件。成立海丝商事海事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经贸调解中心等一批商事海事、金融、知识产权领域调解机构,调解案件单笔最大金额超2亿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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