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快乐
升职、加薪、放假
前两个有点难实现
不过最后一个
实现的机会却比较大
比如现在已经是11月了
你的年假休了吗?
所以今天编编就给各位小伙伴
介绍一下年假、婚假政策
话不多说,往下滑了解
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可以休多久?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常见问题
①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②享受寒暑假,还有年休假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也就是说新疆婚假有23天。
生育假&育儿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规定。
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疆政府网、乌鲁木齐本地宝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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