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中的伤者家属手持锦旗来到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点名要找王志华和曾宪忠警官,并将锦旗赠送给他们,以此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这背后的故事,要追溯到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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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18时35分,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接到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蒸西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案。接警后,民警王志华、曾宪忠迅速带领辅警李俊彦、陈磊赶赴案发地。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伤者伤情较重,无法回答问题,遂一面联系120救治伤者,一面进行勘查。事故现场仅遗留一辆自行车、一台电动车的脚踏和脚垫、一个蓝色背包,事发路段无路灯、无监控,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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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人提供线索称,自己在听到一声巨响后出门查看,见到现场一个约摸50岁左右的男性,正手忙脚乱推着一辆电动车往岘山方向走。民警随后调阅了岘山至蒸西大道沿途的卡口监控,发现在案发前后1小时共通过62辆电动车,但由于天色和路灯较暗,肉眼无法观察电动车是否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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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案发现场的蓝色背包开始进入民警视线。经伤者家属辨认,蓝色背包不是伤者的物品,那便极有可能是肇事者慌乱中落下的。经过搜索,民警在包中发现一本魏氏族谱,这本族谱上的魏氏族群主要居住在岘山镇的两个村。民警根据族谱筛选出102名符合肇事者年龄段的男性,在村干部和驻村辅警的协同下,接连两天在各村展开走访排查,却依然无果。民警没有气馁,继续对包中物品进行仔细筛查,发现包中还有药品及一张事项清单。清单上的一个广西的电话号码引起了民警注意,这个广西的号码,是否与肇事者存在联系呢?电话接通后,经过民警的提醒,机主终于想起曾有个叫魏某生的湖南人在他那里做过事。魏某生,这个名字恰好就在102人的名单中!案件至此迎来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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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晚,民警一行赶赴魏某生所在村。面对警察的到来,魏某生自知已无法隐瞒,在驻村辅警的劝导下,主动交代了案情。民警随后对其电动车进行了痕迹比对,并带其回到案发现场进行了指认,确认其为“11.2”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至此,案件顺利告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等待魏某生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三审:罗爱君

二审:黄韬

责编:谭婷

编辑:阳超

来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