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莆田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其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5年,按相关规定应直接聘任一级教师岗位,因其中3年被派到城区的学校挂教,当地教育局、人社局认为年限上不符合文件规定,不能直接聘任。
投诉详情
我是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的一名普通农村教师,至今任白塘中学教师满25周年,本应根据2015年颁布的《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一级教师岗位。现因在某年度受涵江区教育局指派(可查阅当年文件)在莆田城区中学挂教三年而被认定为当年的挂教经历属城区学校教学过程。对这一认定,本人提出如下疑问:
该事件中利益受损方是本人。《民法典》中尚有规定:无过错不追责,因指派挂教导致现今本人利益受损的过错方究竟是哪一个人或部门?难不成本人即是利益受损方又是过错方,如不是,为什么担责的是本人?在被指派过程中学校强调的是为了涵江教育的发展,因城区中学教师不足以满足教学要求,现要求我校安排教师到城区中学挂教,并一再强调是“局里要求、择优指派、关系在原校、不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确实当时工资、绩效、人事以及工会权益等皆在白塘中学(可联系当时学校负责人核实)。当年本人的考核虽在城市学校,但当年的量化分数是返回白塘中学这所农村校进行排名(评聘依据)的。按现在的说法,挂教当年是城市教师,难不成挂教当年或次年本人应在城区中学进行评聘?现实是否定的,那么是不是应当认为当年的事实与现在的局里认定“矛盾”?
多次向上级部门反馈且无果,现涵江区教育局职改办明确告知是教育局认可本人说法并积极向上递交相关材料,但被涵江区人社局否认了!我想问的是往年同等情况下都可以聘,为何轮到今年却不行?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是人的属性。上级部门如此折腾普通农村教师,直至现在成了教育局和人社局部门间皮球。恳请上级领导政府出面协调部门间说辞,不要为难农村教师。
网友提出质疑
记者了解了相关情况
田老师对相关部门认定挂教经历
属于城区学校教学过程
表示非常不认可
网友田老师告诉记者
他是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的一名普通农村教师,至今任教满25年。根据2015年颁布的《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应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一级教师岗位。“2012-2013年度、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受涵江区教育局指派,我在城区的中学挂教。在被指派前,学校称是为了涵江区教育质量的发展,并一再强调是‘局里要求、择优指派、关系在原校、不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后果’。而且确实我当时的工资、绩效、人事以及工会权益等皆在白塘中学。”
田老师还提到
有没有聘任,他每个月工资大概会相差500元,更重要的是,只有聘任的教师才可以继续评更高级别的教师职称。
记者查阅了田老师所说的文件,文件仅显示,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可直接聘任,对于乡村教师被教育局安排到城区挂教的情况没有明确规定。
11月7日
记者采访了
涵江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
近年来,乡村学校学生人数日渐减少,乡村学校教师出现了富余的情况,为了优化教育资源,便派出一部分乡村教师去城里学校挂教,这是正常的组织调配。
“《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中提到,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该负责人强调
对于田老师这种去城区学校支挂教的情况,挂教时人事关系虽然还在原来的乡村学校——白塘中学,但是人没有在乡村学校任教。他提出,文件中明确规定必须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而田老师目前还差2年才符合直接聘任的要求。
至于学校承诺
“不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说法
该负责人表示
没有承诺过
只能按文件中要求的来
田老师还向记者提到,往年同等情况下均可聘任,唯独今年不行。记者向涵江区教育局求证时,该负责人否认并解释称:“原本有5名相同情况的教师,其中3名到今年累计在乡村学校任教已满25年,我们便按规定直接聘任了。”
挂教城区学校能否算在乡村学校任教?
涵江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文件规定
不能算在乡村学校任教
来源:东南网记者 金晶晶 章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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