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获悉,杨镇对辖区内3处未经审批自行建房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拆除。详情→
近期,城乡建设办在巡查中发现,镇域某村村民在取得房屋翻建审批前提下,未按照审批建房,且私自超占红本范围外集体土地5㎡。镇城乡建设办与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当事人拒不配合且态度强硬,我镇于11月7日对其超占部分房屋予以强制拆除,并责令其按审批要求建房。
近期,城乡建设办在巡查中发现,镇域某村村民在未取得翻建房屋审批前提下,私自对自家二层房屋改扩建。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其出具审批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且拒绝停工整改。镇城乡建设办与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于10月15日对其新增扩建的15㎡部分进行切割拆除,目前已整改完毕。
10月4日,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镇域某村一村民在未取得农村宅基地建房批准情况下进行建房。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当事人在自家宅基地内建设房屋,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90㎡,属于未批先建,且超出我镇规定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标准。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立即停工,责令其按照建房规定将超标准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并补办建房手续。10月12日,当事人已自行将超标准建房拆除。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请大家严格履行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
建房审批按照
“村民申请、村委会审核、镇政府批准”
的程序进行
建房申请审批流程
1.村民申请:宅基地申请和建房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审核(原则上20日内完成):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要及时入户核实情况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将申请建房村民的家庭成员人数、建房位置、宅基地和房屋占地面积及建设方案等情况在本村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村委会应当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审批(原则上20日内完成):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到场核实,签署意见,发放审批文书。
4.丈量防线: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告知村委会,由镇政府会同村委会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
5.镇政府查验和验收:村民经批准建房完工后,镇政府组织村委会、设计、施工等各方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基底高度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和规划要求建设房屋等情况。
6.制作并发放验收文书:依据验收情况,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验收意见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发放给村民,另外两份分别由镇政府、村委会存档。
来源:灵韵杨镇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编辑:顺义在线小编鱼儿
新闻爆料:Zhy_kfhg
顺义在线
顺义微商城特别推荐商品
洗车39.9元起,赠送玻璃水补加,洗车就来顺义东解顺汽车保养中心!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秒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