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最近遇到了棘手的问题。上周,他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并未与父母沟通。然而,本周他的父亲突然患病,得知这个消息后,父亲非常生气,并反对出售房子。
更令人头疼的是,这位朋友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并且收到了50万元的定金。现在,他陷入了两难境地。更在乎亲情的他,为了照顾父亲的感受,最终选择了违约。但违约就面临着双倍返还50万定金或者按照总房款的20%赔违约金的风险。虽然周期很短,房子的价格也没有变动,对于购房人而言损失并不太大。但是购房人有权选择索要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
通常来讲,如果周期长,损失大,定金约定过低,购房人往往会选择要违约金。但是对于本案这种情况下,购房人会选择索要双倍返还定金。因为违约金在法庭上可以视情况而酌情减免,虽然约定很高,但是当实际损失很小的时候,只要被告方提出申请,法院往往不会顶格判,而是结合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进行一定的减免。而本案定金很高,定金罚则通常又不适用自由裁量,不像违约金可以酌情减免。
最后,我还是建议这位朋友选择协商谈判,打官司未必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处理类似二手房纠纷的时候,很多时候并不是一定要打官司,能够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可能是最节省成本最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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