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商丘公安机关工作查明,商丘网民曹某某先后开办舆论监督网、安全监督网、打假监督网、教育监督网、警示教育网等5个仿冒假冒新闻媒体网站,并为同伙办理假记者证,伙同张某某等5人以“记者”名义在仿冒假冒网站发布大量企业“负面”文章并以此为要挟,对40余家企业敲诈勒索14万余元。目前,曹某某、张某某等6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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