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四川民政厅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其中提到,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754元/月。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较调整前分别增长6.5%、8.8%。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4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原标题:2024年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