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易得,朋友难觅。朋友之间借贷,本就是处于“信任”二字,切莫将“信任”变为“失信”。近日,伊通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昔日好“闺蜜”握手言和,重修情谊。
案情回顾:2019年间,被告李某向原告李某借款300000元,约定三年后给付本金及利息。但是直至今年,经原告李某多次催要,被告李某仍一分未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这起案件后,与当事人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其诉求,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为了避免友情蒙尘,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沟通了解到,被告李某并不是拒不还钱,而是经济确有困难。随后,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不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让双方理解对方的难处,并最大限度地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伊通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创新调解方式,用心用诚的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的形成,案的衍生,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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