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合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合肥市皓倍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任用非卫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被罚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蜀卫医罚﹝202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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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皓倍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任用两名非卫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合肥市皓倍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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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合肥市皓倍康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文/实习生 蒋欣益)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