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测,未来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4年11月14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