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丘某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李某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关注。

事发后,当地教育局曾回应,此事件系男生“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11月14日,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9月29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男孩李某在校内向一名一年级女孩丘某泼洒热水,导致女孩二度烫伤,引发社会关注。事件发生后,韶关市、乳源县领导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受伤孩子救治和事件调查工作,乳源县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李某未满十四周岁,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10月14日,丘某监护人与相关方面达成谅解,并于10月15日收到赔偿款人民币32万元。相关部门已依规依纪对县教育局、涉事学校共12名管理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3人予以免职。

受伤女孩住院期间,韶关市调集全市最佳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积极治疗,医院主要负责人组织烧伤科、心理科医生会诊研判,对孩子进行积极治疗和心理疏导,学校安排了两名教师在医院陪护,乳源县委书记、分管副县长等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女孩。肇事男孩及其监护人到医院向受伤女孩及家人表示诚恳道歉。经治疗后,受伤女孩创面、精神恢复良好,已于10月16日出院,11月4日返校上课。返校后,学校制定专门工作措施持续跟进受伤女孩的心理疏导和教学辅导,帮助其逐步恢复正常的生活学习,并会同李某监护人加强对肇事男孩的教育管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11月11日晚上,丘某监护人反映,在丘某书包发现一张写有威胁言语的纸张。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全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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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将水泼向女孩致其被烫伤

教育局曾称系男生“恶作剧”

据受伤女孩的父亲介绍,“9月29日上午课间操时分,我女儿在教学楼下的饮水机打水。当装水装到一半的时候,她觉得水比平时烫,就想倒掉。这时候旁边有个不认识的高年级男生说帮她拧开杯盖。谁知男生拿过水杯后却将水泼向我女儿,导致我女儿面颈部、胸腹部、左大腿等多处被烫伤。”受伤学生亲友事发后报警。10月1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派出所对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政案件开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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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广州日报、大河报、界面新闻、天津广播

编辑翟晓晨

责编郭启迪

审核丨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