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教师山某某猥亵,随后多名同班女生也表示有类似遭遇。警方迅速立案侦查,然而,在带山某某辨认现场时,竟发生了悲剧——山某某自行翻窗坠亡。
由于山某某死亡,涉嫌强制猥亵案被撤销,但押解他的两名警务人员却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2024年11月15日的庭审,本应是对这起事件严肃问责的重要时刻,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法院虽认定两名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但仅以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免予刑事处罚。这简直是对法律公正的亵渎!
回放事件,女生报警后,山某某接受调查,立案第二天却在辨认现场时坠楼。监控视频清晰显示,警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漏洞百出。林某违反办案规定,安排押解人员不足,还未对手铐进行检查,在现场查看信息时竟让犯罪嫌疑人脱离管控长达15秒,给了山某某可乘之机。如此种种,难道仅仅一句“犯罪情节轻微”就能一笔带过?
而关于山某某是否存在猥亵事实,虽然因他死亡案件撤销,但公安机关已收集证据证实其涉嫌强制猥亵。多名女生勇敢站出,其中最初报警的小美详细描述了被猥亵经过,甚至还有通话录音为证,山某某自己都承认犯错犯法。在这种情况下,两名警务人员的失职显得更为严重,他们的疏忽不仅导致嫌疑人死亡,还可能让真相的揭示蒙上阴影。
这一事件中,警务人员的玩忽职守本应受到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可如今的定罪免处判决实在难以服众。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处理结果如何能让公众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如何能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相关部门必须重新审视这一判决,严肃对待警务人员失职问题,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莫要让法律的威严在轻描淡写的处理中被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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