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类型

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专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

成果名称

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建议

内容概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审判权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改革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意义重大。一方面,这有利于释放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法律监督等制度优势,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推动审判制度与国家执行体制成熟定性,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让人们群众更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有利于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执行权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国家权力运行体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长期以来,受制于“审执分离”理论供给不足、“分灶吃饭、分级负担”保障体制以及传统法制文化影响等因素,我国审判权与执行权存在权力混同、裁判法官与执行法官职业身份混同、审判权与执行权运行人财物保障混同、公正裁判司法评价与规范高效精准执行评价标准混同等问题,审判权与执行权缺乏制约,成为“司法白条”“纸上公正”等问题的重要原因。

对此,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总体思路及基本路径为: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建立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审判事务与执行事务分离、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分离的体制机制。第二,构建民事裁判与执行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完善民事执行司法令,建立执行结果报告、审执联席会议制度等。第三,形成执行公开、全位监督的运行体系,加快完善各机关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执行结果反馈、执行绩效评估等,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信息系统推动执行公开,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监督。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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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男,1951年生,湖北鄂州人,经济学博士,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12年3月至2024年受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从事社会治理法学、监察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司法管理学,土地产权、反洗钱、网络法治研究。曾参加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课题。在全国高校法学院系领衔首创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主编《社会治理法学概论》首部教材。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管理世界》《法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新华文摘》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专著28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调研局、中组部、中宣部、高检院、最高法、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教育部等等重大课题110余项;撰写咨询报告被中央、中政委、中央政策研究室、最高法、最高检、中国法学会、省级领导机关批示与采纳380余件。(中实智库)

编辑: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