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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发布

《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

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标准低限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2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754元/月。本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4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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