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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雅安交警
雅安生活微信号:(yaanzaixian)编辑制作
自打举报后台成立以来啊
交警蜀黍就一直提醒大家
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交警蜀黍遍地是“眼线”
往往有人非是不听
就违法!就违法!就违法!
被交警蜀黍查处时
开始寻找各种理由试图逃避惩罚
当然不行!
今天和交警蜀黍一起看看
这些违法者都有什么理由......
一号选手:蜀黍我太赶时间了。
赶时间就是你逆行+闯红灯的借口!!
接到网友举报:2024年10月25日18时,在雨城区大兴镇思源东路(雅安中学与大兴壹号小区与蜀天君临小区之间)T字路口,一辆号牌为川TNN540的汽车逆行+闯红灯。
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举报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黄某某称当时因为有事赶时间,附近没有车辆,心存侥幸闯红灯。民警对黄某某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对黄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以及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数罪并罚,罚款400元,记9分。
时间太赶来不急
不是你违法的理由!!!
逆行+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是错上加错
更是对法律的“挑衅”
二号选手:忙着找车位,没看到。
接到网友举报:2024年10月15日08时,一辆号牌为川G1EK09的小型汽车在雨城区安康路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驾驶员罗某在安康路实施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员罗某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
三号选手:蜀黍我再也不敢了
接到网友举报:2024年11月1日14时,大兴大道与春晖路交叉十字路口一辆号牌为川TKD587的汽车闯红灯。
经雅安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调查:驾驶员卿某在大兴大道实施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卿某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
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但他们呢
心存侥幸、时间太赶、没看见......
成了违法的理由?
那交警蜀黍只能说
逮到一起!处罚一起!顶格处罚!
法律链接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八款: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三款: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出行
希望交通参与者们引以为戒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最后再来复习一下举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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