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朱令案”或许成为历史悬案,“朱令案”从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30年,但是至今没有任何进展和线索,因为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没有证据你再怀疑也没有用,因为疑罪从无。
虽然有人怀疑朱令的舍友孙维,但没有直接证据,也不能把人怎么样。
怀疑孙维的理由有几点,首先孙维和朱令是舍友,其次孙维和朱令发生过矛盾,孙维在宿舍制造噪音,还有就是孙维能够有机会接触到铊,但这仅仅是怀疑,因为没有直接证据,还是没用。
“朱令案”已经过去30年,朱令也带着遗憾走了,但朱令的父母还是没有放弃对女儿朱令投毒案的追踪,朱令在2023年12月22日在北京去世。
朱令去世后,朱令的父母在2024年4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 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 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 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 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 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 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 1994 年 8 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 1994 年 11 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朱令父母当场回复如下:
1. 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 “结办” 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 “结办” 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
2. 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
3. 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其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将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
4. 虽然批准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但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5. 尽管从每个因素看存在其他可能性,但是将所有作案必要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只存在一种合理的结论,就是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怀疑,这已经达到了移送起诉的要求。
6.1994年8月虽然是暑假,但清华有小学期,朱令还是在校内中毒,而且也不能排除孙维盗取实验室铊盐的可能。
7. 要求书面答复。
今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
“朱令案”最关键的就是证据,没有证据证明,再大的怀疑也没有用,30年前没有监控,也没有什么天眼,线索也可以随时消失,何况朱令确认铊中毒是在发病的半年后,想要找到证据确实不容易,孙维也被警方带走调查过,但是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表示,由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朱令案。
当年负责此案的办案人员也表示,从个人角度不愿意回答,从办案人员纪律来说,不适合说,领导怎么安排,我怎么说。
律师:只要方法得当,真相不能还原,因为租赁多次被投毒,故意犯罪事实明显,既然是故意犯罪,那肯定是有动机。
被称为“侦查学之父”的何家弘教表示,现有的证据不能认为是法定证据,但可以用排除法,排除朱令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朱令铊中毒,只有她身边人才会有机会,这投毒又不能遥控,会不会像黎巴嫩的传呼机一样,难不成是事先在朱令的奶粉、葡萄糖里加入铊,朱令因此中毒,但又有谁会对朱令这样做呢?
目前来看,朱令案可能就会成为历史悬案,朱令已经离开了,朱令的父母也已经老了,没有这个精力再去奔波,再说,时间越来越长,想有新的线索是不可能的,一切就看天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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