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云南普洱江城县闹市区一老人晕厥摔倒在地,接群众报警后,江城县公安局民警、县人民医院急救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管控和救治,但老人经抢救无效后去世。结合卫健部门证明和现场证据,老人系因病去世,家属未提出异议。老人去世令人惋惜,然而有网民却一心只想蹭炒热度,在不明情况的前提下随意“带节奏”。
当日,普洱网警接到网民举报,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民警在街道上设立警戒线的视频,并配文称:“有人躺在这里不知道怎么了,我还天天上下班,从哪里过都不知道。”。同时,视频发布者还在评论区持续“带节奏”误导网民。
普洱网警依法将视频发布者刀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据刀某供述,其为引流涨粉、谋取私利,拍摄抢救现场视频后捏造虚假信息发布于网络。目前,普洱网警已依法对刀某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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