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11月14日,文科股份(SZ002775)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处理不恰当。2023年底,文科股份在评估信用减值损失时,一是未按照抵债房产的可回收金额评估相关减值损失,少计减值损失156.7万元;二是未按单项重大风险对已逾期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少计减值损失291万元,两者共同导致2023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447.7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二)2023年一季度报告存在差错。经查,文科股份于2023年3月对某景观工程(标段二)确认收入1101万元,但公司4月初才收到第三方确认的产值进度确认资料,上述情形不符合文科股份生态工程施工收入确认政策,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多计收入1101万元,多计利润15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公司股份回购管理不规范。文科股份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2月1日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9,585,832股,用于可转债转股。回购股票已于2022年1月31日届满三年期限,其中9,435,304股未使用也未注销,但公司迟至2024年7月才发布回购注销减资公告。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三条第二款和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
文科股份董事长潘肇英,总经理李从文,财务总监聂勇、时任董事会秘书程玉姣、董事会秘书莫静怡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潘肇英、李从文、聂勇对公司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程玉姣、莫静怡对公司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文科股份、潘肇英、李从文、聂勇、程玉姣、莫静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查,2023年8月,因个人原因,程玉姣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董事莫静怡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待莫静怡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2023年11月,文科股份发布公告称,莫静怡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董事会同意聘任莫静怡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官网简历显示,莫静怡: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翻译专业,文学学士。2014年至2017年任专职律师;2017年至2023年8月在佛山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法务、风控合规部副部长、风控安全部副总监;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任佛山建发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起至今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起至今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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