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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11月14日上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该案由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尚勇担任审判长,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波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24年6月13日,被告人张某因生活拮据盗窃邻居马某家,盗得香烟十条和少量现金后,采取捂嘴、威胁、捆绑的方式逼问出马某的银行卡密码。在离开时担心被识破身份,返回房间将马某勒死并清理伪造现场。之后,前往银行取出马某银行卡内人民币5万余元。

审理前,合议庭在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了争议焦点,确保庭审集中、高效审理。

庭审现场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李晓波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

庭审中,审判长徐尚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庭审进程,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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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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