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本报从广东省住建厅获悉,由于承建的嘉燕悦江府项目(位于茂名市化州市东山街道东堤南路东侧、新朝南路西侧、东山大道南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日,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被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2024年9月21日,由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嘉燕悦江府项目(位于茂名市化州市东山街道东堤南路东侧、新朝南路西侧、东山大道南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4年9月25日,广东省住建厅对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并抽查了该项目,发现企业和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报审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焊工(曾伟某、曾志某、黄寅某)持有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卡不属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督促防水班组工人(吴某新)参加高处坠落、触电、消防、中暑等安全教育培训。3.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未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4.未提供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的每日记录。5.7#楼吊篮安全锁、防倾斜装置失效。6.悬挑外脚手架悬挑工字钢设置在悬挑阳台上,无结构安全验算(重大事故安全隐患)。7.悬挑外脚手架个别连墙件设置不规范(超出节点300mm、未连接外立杆),仅设置一道大横杆,安全平网不足(整栋楼仅一道且未绑扎到位)。8.临时用电沿外脚手架敷设,引上作业面的电缆无PE线,楼层分配电箱无责任人、线路图、检查记录,箱门与箱体无导线跨接。9.移动作业平台和井道操作平台无施工方案(重大事故安全隐患)。10.吊斗的吊索绳卡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缺少马眼保护,个别吊索已达到报废条件。11.施工升降机登机平台、楼层临边及洞口临边防护不严,未设置洞口防护措施。12.电梯井道未按规定(不超三层、不超10m)设置水平防护,电梯防护门高度不足1.8m。13.钢筋加工场作业点上方无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等防护棚未满铺、非两层夹板。14.落地脚手架首步至三步无连墙件(重大事故安全隐患)。15.落地脚手架仅设置一道大横杆,端部未安装横向斜撑。16.供水立管无水,灭火器材不足且失效。17.模板支撑大梁支撑使用水平钢管单扣件承载,水平杆不足。18.施工升降机登机平台8根立杆中有3根立杆搭接处理,无加固措施,平台端部未安装横向斜杆。19.砂浆搅拌机偏出砖基础边缘,易倾覆。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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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上述行为表明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有关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广东省住建厅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4〕82号),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10月14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住建厅决定给予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51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化州市中山路4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21952217939,法定代表人为肖启佳。股权穿透图显示,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的主管部门为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文|中国基建报 谢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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