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下文简称《工作指引》)。

该《工作指引》在现有的法律、行政法规框架下,针对“用地手续不完善”“未通过规划核实”“未通过竣工验收”“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税费”“存在抵押查封”“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开发建设主体灭失”“跨宗地建设”等8类重点问题提出明确化解措施,将有效指导湖北各地破解“登记前置手续不完善”的难题,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特别是在省纪委监委的支持下,为基层勇于担当、破解难题扫除“后顾之忧”,明确提出:“对于在推进过程中,因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出现失误等行为,可以适用于《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容错”,鼓励因地制宜开展创新。

据悉,该《工作指引》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部署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精神,抓好群众身边15件具体实事之一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作出的重要举措。自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摸排群众在不动产登记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各个问题项目剖析分析,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进度。

下一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在《工作指引》的政策支撑下,进一步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法院、国防动员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尽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圆群众安居乐业梦。(王皖苏 张文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