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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副总统莎拉·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周三重申,拒绝允许参议院弹劾法庭在审理期间传唤杜特尔特的银行和税务记录,称此举将违反保密法。

“弹劾不是一个魔法词,也不是一根魔杖,可以随意挥舞将非法行为变为合法行为,将非法获取变为合法获取。这不是宪法所设想的,不是国会制定的法律所设想的,也不是弹劾法庭应该允许的,”他还说道。

在辩论中,波阿引用了禁止披露银行和税务记录的法律,特别是《反洗钱法》,包括反洗钱委员会的信息交换一般原则、《国家国内税收法》和《银行存款保密法》。

反洗钱法》要求反洗钱委员会保护并不得泄露“因其职务而知悉的任何信息”。

波阿强调,根据反洗钱委员会的原则,保密披露的财务报告不得“在正式程序中用作证据”。

波阿还指出,《国家国内税收法》“对披露纳税人信息的行为予以处罚”,尽管存在例外情况,但弹劾程序并不在其中。

波阿辩称,《银行存款保密法》虽然为弹劾提供了特定例外,但并非“自动适用”。

“这一例外并未免除宪法保障。它并未废除正当程序的权利,”他解释道。

“如果我们审视这一点,法律和宪法赋予本弹劾法庭的职责非常明确。你们拥有确定可弹劾罪行的唯一和排他权力,这包括查明全部真相并据此作出决定的权力,”迪奥克诺用菲律宾语表示。

迪奥克诺还指出,波阿引用的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弹劾法庭获取银行和税务记录。

关于《反洗钱法》,迪奥克诺表示,波阿引用的条款涉及对“反洗钱委员会成员泄密”的禁令。

“它从未旨在中断弹劾程序或限制本尊敬法庭查明真相的权力,”迪奥克诺辩称。

至于《国家国内税收法》下的例外情况,迪奥克诺回忆说,在前首席大法官雷纳托·科罗纳的审判中,税务记录曾通过总统命令向弹劾法庭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