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媒体发布消息,云南省大理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杨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和监察调查。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仅仅就在半个月前,当地有关部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显示,杨坤拟任州(市)委常委。这是马上就要高升的节奏啊,怎么会有主动投案的事情发生呢?
颇令人为玩味的是,同日公布的还有云南省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委员杨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杨健长期在大理州任职,一步步从基层走上州长的位置。在任期间,杨健曾因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被诫勉问责。2020年2月,又因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口罩,被给予诫勉问责。
至于俩人同日被查是否有关系,目前不得而知。但杨坤从被公示到主动投案仅过去半个月左右,这一罕见现象还是引发了人们的好奇。
官员的任免和公示通常是一个正式的程序,旨在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杨坤在公示拟任新职后不久就主动投案,这确实容易让人产生疑问。
一般来说,如果官员在公示期间或之后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公示结果的撤销或调整。然而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李较瘦认为,杨坤的主动投案可能是出于对自己行为的深刻反省,也可能是为了配合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某些情况下,官员选择主动投案可能是为了避免更严重的后果,或者是为了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不过,这些只是推测,具体的动机需要等待官方的调查结果。
针对杨坤的主动投案,网友也纷纷给予支持。网友“足球宝贝”表示,主动投案是明智选择,接受调查,洗清自己,也是对社会负责。
也有网友通过留言,表达了对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肯定。有网友认为,公示制度允许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还能有效防止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通过公示,可以促使拟任干部公开自己的工作实绩,接受群众的评价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平竞争,确保真正优秀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针对此事,您怎么看?欢迎朋友们关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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