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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淮阴区发布新政!

给予新房合同价2%购房补贴!‍‍‍‍‍‍‍‍‍‍‍‍

“以旧换新”买新房契税补贴100%!

淮阴区住建局下发《关于淮阴区2024年购房补贴事项的通知》,针对区域新房实施购房补贴! 重点内容:

1、 多孩家庭/军属家庭 购买1套新房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

2、在同一小区内购买 总面积 超过180平方新房 (一套或多套)用于爱老护老(父亲、母亲)的购房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

3、一次性在一个小区 团购5套以上新房 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

4、对实施 “以旧换新” 的业主,在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新购买新房所缴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5、以上补贴互不叠加,不重复享受,终审办结后三个月内完成补贴发放。

6、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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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内容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新建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淮阴区开发建设、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拆迁安置房项目、公寓、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购房补贴发放标准:

对2024年6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给购房人发放相应补贴。

(一)多孩家庭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多孩家庭在购房时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且购房人仅限于父母或未成年子女;

(二)军属家庭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购房者仅限于现役(退役)军人本人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三)在同一小区内购买总面积超过18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一套或多套)用于爱老护老(父亲、母亲)的购房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购买多套者必须为同一购房人,购房人或其配偶有一方父亲或母亲年满60周岁;

(四)一次性在一个小区团购5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团购者必须为同一企业(社会团体、个人);

(五)对实施“以旧换新”的业主,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缴契税100%的购房补贴,此项补贴需在旧房过户手续完成后办理。

以上(一)、(二)、(三)、(四)、(五)补贴互不叠加,不重复享受。当月受理件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完成审核(均需扣除购房人补充材料的时间),终审办结后三个月内完成补贴发放。

三、 购房补贴申请材料(以下材料初审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留档)

(一)多孩家庭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多孩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其他必要材料

(二)军属家庭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退伍证等)、军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其他必要材料

(三)爱老护老购买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老年人身份证明、赡养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档案等)、其他必要材料

(四)团购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同一企业或社会团体的社保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五)“以旧换新”申请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明、旧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及不动产登记簿、新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以旧换新”协议(代售换新的提供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签订的三方协议,收购换新的提供旧房置换委托销售(收购)协议)、其他必要材料

四、本通知所称购房补贴为购房人一次性享受补贴,以下情况购房补贴不予发放:

(一)2024年6月6日(含)以后退房后再次网签的商品房;

(二)房票购房已享受房票使用金额10%奖励;

(三)其它不予发放购房补贴的。

五、符合本通知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人须为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确定其中之一为申请人。

六、涉及到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商品房退房、调房的,须在退回购房补贴后,购房人方可至住建部门办理退房、调房手续。

七、任何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或重复享受购房补贴,一经发现,将追缴补贴,限制购房人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将取消开发企业其开发项目购房补贴享受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购房人自行放弃。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最终解释权归淮阴区住建局所有。补贴初审材料申报地点为淮阴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电话:051784996566(住建局),051780321370(住建局窗口)。

来源:淮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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