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所说的初级和中级职称晋升有了与之前不同的改变: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据规定晋升。这种规定让中级职称晋升突破了名额指标限制确实是好事,让老师们不再被“符合条件但没名额”的尴尬境况所困扰。
伴随这种规定的同时,晋升中级职称的条件和要求自然也会降低,评审难度也会随之下降,这样也就会有越来越多符合年限和要求的老师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这会极大缓解之前跟晋升高级职称一样激烈的竞争程度,这无疑会彻底改变很多中小学教师直到退休都很难晋升中级职称这一尴尬而又普遍的现象。
虽然现在距离《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已经过去快三年的时间了,期盼中的教师们至今都还没有看到修订后的新版《教师法》的正式颁布,但由于《教师法修订草案》对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相较以往有了突破性改变,因而老师们对于新版《教师法》尽快实施的期盼更加急切。
《教师法修订草案》对中级职称晋升所作的修订是基于对现实中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高级职称晋升的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更是对数量众多的一线教师以初级职称退休的普遍现象的积极回应,这也体现了职称评审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的机制要求,这种进步和突破顺应了职称评审制度激励的初衷。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通过职称级别档次的提升体现教师的能力水平和身份地位,二是通过岗位工资标准的提升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根据职称制度的金字塔属性,晋升高级职称的数量在中小学教师群体当中毕竟占比不高,但如果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以初级职称退休,那就更无法体现激励作用了。
只有让职称体系当中的中级职称人数真正达到处于中等偏上的比例时才有可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如果一个教龄达到二三十年的教师在退休时都还是初级职称,可以想象这对终生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的打击有多大,不仅能力水平和身份地位得不到体现而且工资待遇与中级职称教师差距过大,就更不用说与高级职称教师相比了。
之前有位福建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留言(如上图所示),说工作26年了,仍然是初级职称12档,工资待遇与副高职称的最低档7档相比差距接近4000元,这么大的差距真是让人叹息。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因为不同的职称级别有不同的工资标准而且职称级别还会与工资构成中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及各种奖励性津补贴直接挂钩。
还是让我们了解一下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设置,共有4个级别和13个档次,正高级:1档(最高档)、2档、3档、4档(最低档);副高级:5档(最高档)、6档、7档(最低档);中级:8档(最高档)、9档、10档(最低档);初级:11档(最高档)、12档、13档(最低档),职称级别和档次越高,享受的相应岗位工资标准也就越高。
以最新的也就是2021年调标后的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中的岗位工资标准为例,正高1档7501元,正高2档5949元,正高3档5163元,正高4档4520元;副高5档3790元,副高6档3269元,副高7档3037元;中级8档2627元,中级9档2361元,中级10档2150元;初级11档1929元,初级12档1907元,初级13档1758元。
以最新的也就是2021年调标后的非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中的岗位工资标准为例,正高1档6770元,正高2档5370元,正高3档4660元,正高4档4080元;副高5档3420元,副高6档2950元,副高7档2740元;中级8档2370元,中级9档2130元,中级10档1940元;初级11档1740元,初级12档1720元,初级13档15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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