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曾学过一篇名叫《狼三则》的短篇文言文,这三则和狼有关的故事,不仅将狼的奸诈、狡猾、凶残的本性描绘的惟妙惟肖,而且也写出了屠夫夜归遇狼的内心变化。
虽然通篇不足600字,但却堪称短篇古文故事的经典之作。
豆瓣评分一直居高不下的电影《倩女幽魂》,故事原型也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聂小倩》。其实,除了大家熟悉的这些小故事之外,还有一篇骇人听闻的的短篇小说《野狗》,想必看过的读者一定会有一种惊魂未定的感觉。
开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于七”是明末清初的抗清义士,这个人的一生颇具传奇色彩,看成是文武兼备的奇才。于七出生在栖霞市唐家泊镇的一个大富之家,按理来说他的人生规划,应该是走科举取士之路,但由于他生活的年代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所以受时代召唤的于七,走上了一条反清复明之路。
由于家世殷实所以他自幼苦读诗书,年方十四之时又开始拜师习武,公元1629年即崇祯二年的时候,于七考取武秀才,又于第二年考中武举。由于于家在栖霞市声名远播,再加上于七为人慷慨大方又乐于教人,于是他的身边聚集了各路豪杰。
故事说到这里仿佛和“杀人如麻”没有任何关联,但接下来1644年清兵入关之时,由于曾使用了高压手段,并且还制造了多起惨案,所以各地纷纷掀起抗清起义。这其中以老牌农民起义军,李自成旧部的抗清力量,以及于七的反清起义最为著名。
时至顺治五年之际,于七结识明末清初爱国主义诗人董樵,在他的帮助下于七聚拢了一大批、淘金工人,以及失去土地的农民,还有居住在海岛上的渔民,占据胶东锯齿牙山为据点,扯起反清复明大旗,可以说此时反清态势声势浩大。
由于于七本人文武兼备,所以并不是普通的农民起义军领袖,他在率领本部起义军不断抗清的同时,还积极联络各方起义军,其中,于七部曾与昆嵛山区农民起义军联合,先后攻克了宁海州、文登县城、栖霞分城等地。
但由于清廷的反扑,导致于七起义以失败告终。而于七也在迫于无奈之下投降,虽然他得到了清廷的谅解,但清廷却并没有放过和于七起义有关的义士,于是大搞株连、连坐之罪,凡是与起义有关系的人一律诛杀。
一时间山东、登州、栖霞横尸遍野、千里白骨,这便是是《野狗》开篇,仅用八个字一语带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的真相。作为《聊斋志异》中的一篇小故事,《野狗》不仅是诡诞的怪鬼故事,而且也是真实事件改编的骇人惊闻的屠杀实录。
故事高潮:僵卧于死人之丛
李化龙是《野狗》的主人公,他是当地的一位农民,于七起义失败之后,他为了躲避清兵的屠杀而四处逃亡。
可是却好巧不巧的遇到一队屠杀起义军的清兵,他为了掩人耳目、躲避残害,不得不藏身于死人堆中,以诈死的手段躲过了一劫。此时李化龙好像一直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家之犬,只能等待命运之神对他宣判。
虽然杀人恶魔清兵已经走远,但接下来等待李化龙的却是更恐怖的一幕。因为他发现身边的尸体,竟然一个接一个地站了起来,这些断头、断臂、浑身是血的尸体,竟然开口说:“野狗子要来了,怎么办。”
更为诡异的是其他尸体竟然附和道:“我们该怎么办。”正在李化龙吓得惊魂未定之时,再眨一眨眼睛发现这一切似乎从没发生过,因为这些“说话”的尸体,竟然一个各地相继倒了下去。那么“野狗子”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这一切远远没有结束,因为接下来一个庞然大物,竟然吃起了尸体的脑袋,而且还吸人的脑髓。并且不断向李化龙走来,它要吃掉李化龙的脑袋!情急之下他捡起身边的石头,向怪物砸了过去,“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故事到这里突然戛然而止,蒲松龄并没有介绍怪物是什么,也没有继续描写李化龙的情况,而是以一种留白的写作手法,将最终的结尾留给读故事的人去想象。这篇兼具怪诞和反讽的文言文小说,暗喻的是清军杀人不眨眼的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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