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液化气钢瓶押金及退还的联合公告
尊敬的液化气用户:
为切实保障广大用户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钢瓶购置实际成本,现在决定对15公斤的钢瓶押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即日起,我站15公斤的钢瓶押金由原来的165元/瓶统一调整为150元/瓶,全县范围内统一执行。不再使用液化气时,可凭钢瓶、租赁协议及押金单到我站办理押金全额退费手续。
2.即日起,已经在我站置换自有产权瓶且缴纳押金超过150元/瓶的,可凭租赁协议及押金单到我站办理手续,退还超出部分押金。
3.2023年7月以来,我站已明确不再收取钢瓶租金(折旧费),如存在未退还租金的,可凭支付凭证到站办理。如存在送气人员违规收取租金的,可向我站反映。联系电话:0797-3811811(吉祥气站)、0797-3826668(扬眉气站)。
钢瓶押金超过150元/瓶的用户请尽快前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为您带来不便,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崇义县吉祥液化气站
崇义扬眉液化气站
2024年11月16日
来源:崇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面编辑:陈晓红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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