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阆中网民廖某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称,“阆中市某单位委员家属官商勾结欺负百姓”。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视频发布的内容不实,视频涉及的单位并无该名职工,廖某的行为涉嫌虚构事实。随后,阆中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廖某进行传唤。经询问,廖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因不满法院民事纠纷判决,造谣中伤法院审判工作。目前,涉案嫌疑人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置,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