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本报从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获悉,北京东城区东打磨厂街2号拆违封堵工程7·3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7月3日15时53分,位于东打磨厂街2号的拆违封堵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事故造成一名施工工人死亡,两名过路行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2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项目全过程管理方为北京欣达益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承包方为北京六朝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方为北京宏盛嘉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方为北京新森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查明,为防止楼顶违建拆除过程中发生高空坠物伤人,施工方在东打磨厂街2号东侧人行道上,从建筑北侧沿着人行道向南搭设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为护头棚以确保安全,但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7月2日晚,搭设脚手架所需材料被送至施工现场。7月3日7时30分,李某跃带领4名建筑架子工到达施工现场。15时49分,脚手架架体已搭设至建筑南侧,但脚手架未通过连墙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也未随架体同步搭设,仅有的一根抛撑被架子工拆除。15时53分,脚手架架体失稳自南向北发生坍塌,将正在洒水降尘的支某坡(非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埋压,两名过路行人轻微伤。17时05分,支某坡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六朝松公司违反《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有关规定,脚手架搭设前,未根据使用功能和环境进行设计,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连墙件安装和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未随架体同步搭设,未设置安全警戒线、警戒标志,未由专人进行监护,未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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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作出了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六朝松公司、新森智业公司、欣达益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给予五十万元以上七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六朝松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俊、新森智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梅、欣达益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给予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杨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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