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楚丰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楚丰辞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18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楚丰辞去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楚丰的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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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融媒体中心记者报道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 晓丹
编 审:刘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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