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查封,法拍环节多、时间长,如何尽快出售以偿还债务?买受方有意购房,但资金不足,可以申请贷款吗?经太原市城南公证处联动法院、金融机构提供化解方案,11月18日,获批房贷的买受方王女士拿到了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这是我市首例查封房自主交易过户业务。
今年10月,市民张女士因担保贷款逾期,名下一处房产被法院查封。按照传统的处置方式,房产在抵押或查封状态下,债务人无法自行处置房产,即便有出售房产还贷的意向,也需法院按流程执行拍卖,但环节多、耗时长,且房产拍卖价格也会打折扣。正当张女士忧心忡忡时,老租户王女士相中了这套房子。王女士在这儿住惯了,对房屋结构、地理位置都很满意,但接手查封房当然有所顾虑,担心稍有不慎钱房两空。此外,房屋面积大、总价高,她一时拿不出全款,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
不走法拍途径,可以实现房产查封状态下自主交易吗?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完善了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机制。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先行先试,联动法院、金融机构蹚出一条贷款“解封过户”的创新路径。在公证员董国强的分析解释下,各方“消化”方案内容,着手准备相关材料。
紧接着,开始推进流程。银行对买方“尽调”后给予授信额度,买卖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公证,买方将首付款转入公证处监管账户;法院收到解封申请,进行房产解封工作;公证处持买卖双方授权书,代为办理过户、抵押登记;银行在房产抵押后发放按揭贷款至公证处监管账户,公证处再把买方人提存的首付款及贷款转至查封业务对应机构。11月中旬,房产解封并过户至王女士名下。至此,这例查封房贷款过户业务顺利办结,困扰多方的难题得以化解。
“解封过户”模式通过公证机构参与,增加了各方的信任度,平衡保护了债权人、债务人、买受人各方权益,实现当事人权益保护最大化,激发了市场活力。(辛 欣)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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