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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

这是一个跨越 16 年的连环买卖故事:

- 2008 年,开发商把回迁房卖给了周先生

- 没多久,周先生把房子卖给了张先生

- 张先生又把房子卖给了陈先生

陈先生 2008 年就付了钱,住了进去,这一住就是 16 年。

2015 年,陈先生就起诉过一次,法院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024 年,这套房子终于可以办房产证了。但是前面的卖家都不配合过户。陈先生只好再次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他所有。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1. 连环买卖合同都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 陈先生已经支付全部房款,并且实际居住 16 年

3. 现在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陈先生所有,开发商、周先生、张先生三方配合陈先生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提醒】

连环买卖回迁房注意事项:

1. ✅ 每一手的买卖合同都要保留好

2. ✅ 付款凭证、入住证据一定要保存

3. ✅ 可以起诉所有前手,要求他们配合过户

4. ✅ 只要合同有效、实际居住,法院会支持实际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