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办公室看到一则消息,成都太古里一奢侈品门店被一个00后女子疯狂打砸。这个00后女子与母亲在成都太古里逛街,二人在店内发生争执,女子情绪失控,在店内东西砸了个稀巴烂,事后得知女子患有抑郁症。那么抑郁症是精神病吗?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吗?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它不等同于精神病。患有抑郁症的人,原则上是不会认定为精神病患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因抑郁症导致行为人辨认控制能力降低的,属于重度抑郁症,患有重度抑郁症的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抑郁症没有导致行为人辩认控制能力降低的,属于一般抑郁症,他就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从刑事方面来讲,如果女子打砸奢侈品店造成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作为受害方可以后面的刑事程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使造成财产损失不到5000元,无法刑事立案。可以受害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砸东西的时候他意识比较清醒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当然要赔,如果砸店的时候他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就由监护人赔,总之无论如何民事赔偿责任跑不了。现在你明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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