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能想象吗?辽宁沈阳有个工厂老板,只是想取 100 万给自己的工人发工资,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他提前预约了农商行,规规矩矩地去办理取款业务,结果呢?银行居然拒绝了他!理由是取款得公安局同意,就因为所谓的反诈。这是什么道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板没办法,联系了反诈民警。可民警呢?居然让老板证明这钱是他自己的,还要他打出银行流水。银行流水是什么?那是个人隐私啊!民警要看,难道不应该有正规手续吗?老板拒绝不合理要求,结果民警就不让银行给他取钱。这不是欺负人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还不是个例!今年 6 月,吉林有个银行用户取款,2 万以上就得向派出所报备,审核同意了才能取。还有啊,银行擅自降低转账限额,有人着急看病付款、买房付定金,却发现转账额度被降得离谱,单日限额才 5000 元,甚至有的只有几百元。就算去柜台办理提额,也不是马上就能办好,有的要等一个月。这让人家怎么办?这些人的生活和生意难道就不重要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银行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反诈,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的责任,可这能成为损害普通用户权益的理由吗?银行面对大量业务,不想好好做尽职调查,就把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用户,让用户自己证明。这公平吗?《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存款自愿,取款自愿”原则都被丢到哪里去了?

银行限制取款和转账,如果用户在限额内还是被骗了,银行会赔偿吗?我看未必!银行不能为了自己省事,就随意侵犯储户的权利。那个工厂老板要是取不出钱,工资发不了,货款付不了,公司出问题谁负责?那些看病、买房被耽误的人,他们的损失又谁来承担?

我们都知道要打击洗钱、电信诈骗,可这不是银行和相关部门胡乱作为的借口!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到底还要让多少老百姓受苦?相关部门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了?到底该怎么平衡防范风险和保障民众权益?难道这都想不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