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1月19日电 (记者王文娟)11月16日,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指导,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和同济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调解工作体系与商事调解立法研讨会暨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举办。本次会议汇聚来自司法、学术和法律实务界的80余位嘉宾,围绕上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和商事调解立法的创新与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会长顾伟强主持。受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委托,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夏咸军前来致辞。他强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上海在调解规范化、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需继续发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会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分享了上海法院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探索经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春健则介绍了检察机关在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创新实践;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张祎总结了近年来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成就。来自高等院校、司法机关、调解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嘉宾围绕“上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商事调解组织与工作机制”“商事调解立法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报告和与谈。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多元解纷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蒋惠岭作总结评议并提出了八点共识:第一,商事调解和调解工作体系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当前亟需研究探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第二,当前我国调解工作体系仍处 在建构、调整、完善阶段,亟需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第三,商事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和调解文化的新型分支,需要体现新的需求,注入新的理念,建立新的机制,而不能拘泥于现有模式。第四,调解员队伍的组织建设、素质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是调解制度发展的前提。第五,大胆探索商事调解机制和制度创新是发展的活力,组织、管理、程序、收费等制度是当前努力解决的重要问题。第六,商事调解理论研究亟待加强,相关的 属性、原则、分类、关系、规律等理论框架都需要重新建构。第七,继续强化商事调解的外部衔接机制,建设“周边”支持 系统,为商事调解插上有力的翅膀。第八,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并做好与新加坡公约的有机衔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