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个工程项目过程中,李某向时任凉山州雷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某行贿379万余元。11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行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资料图
个体户拿下多个工程项目
向交通运输局长行贿379万
男子李某1979年出生,是个体工商户。越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至2023年,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实施“雷波县通村通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公路安全隐患附属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等三个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给予现金、垫付购置车位款、赌博等方式,向时任雷波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某(另案处理)行贿379.1367万元。
2021年底,李某通过张某帮助,获得“雷波县通村通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公路安全隐患附属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后,在雷波县某小区张某家中送予张某现金50万元。
2022年至2023年期间,李某通过张某帮助,获得“雷波县永盛镇水田村癞子沟通组产业路、雷波县永盛镇欧家山村至菖蒲村通村产业路项目”“2022年雷波县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项目实施期间,李某于2022年1月,在成都某某酒店张某房间内送予其现金100万元;2022年3月,李某在雷波县某酒店停车场皮卡车内放置200万元现金,由张某自行取走;2022年11月,李某帮助张某购买成都武侯区某小区车位时,为张某支付车位款11.1367万元;2023年1月,李某安排其配偶陈某,在成都春熙路附近通过张某女友海某送予张某现金5万元。
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李某为获得张某在实施项目上的帮助,先后在雷波县某酒店、张某雷波县某小区家中,采取赌博方式,故意输给张某现金13万元。
构成行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另查明:2022年4月20日,张某在雷波县某小区家中将受贿款480万元交给李某,让李某以自己名义购买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区的商品房和车位,价格共计493.136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在留置期间,除如实交代组织掌握的其向张某行贿13万元的事实,还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向张某行贿366.1367万元的事实。对突破、查办重大案件(张某受贿案)的证据收集、追赃起关键作用。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62万元至越西县监委的账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李某多次行贿,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行贿犯罪事实,对查办重大案件(张某受贿案)的证据收集、追赃起关键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主动全部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审理查明的被告人的罪责刑相符,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综合全案,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今年7月9日,越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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