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运用“执破融合”机制,以“破”促“执”,顺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23年,小吴在某电子公司务工期间,因工资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电子公司承诺向吴某支付欠薪。随后,电子公司以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为由拖延履行,小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线上线下调查,执行法官发现电子公司持续亏损,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和公司股东也拒接法院电话,处于“失联”状态。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对陈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一面是急于拿回欠薪的小吴,一面是“无财可执”的电子公司,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推进胜诉权益兑现?“执破融合”为执行法官提供了可行思路。该案中电子公司符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情形。
小吴提交了破产申请后,执行局依法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执破融合”团队整理移送破产审查执行决定书(以下简称“执行决定书”)、审查报告、财产查询情况等材料递交立案庭,以“破申”案号对电子公司破产清算进行登记立案,并向陈某及公司股东送达了执行决定书。
收到执行决定书的第二天,陈某主动致电法院询问情况。电话中,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讲明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流程及可能追究股东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情形。
“之前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焦虑,我们对法院执行的态度确实有问题。虽然公司现在发展情况不佳,但我和股东们商量后还是决定再试一试,不愿让公司就这么散了……”陈某说道。
考虑到电子公司对继续经营有强烈意愿,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股东们一致表示愿意出资代替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达成和解。
几日后,股东们将钱款汇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发还给小吴,小吴如愿以偿地收到了全部欠薪。
为帮助被执行人重建信用,执行法官在对陈某进行教育后,依法解除了对其的限高措施。“感谢法院给了公司这个宝贵的机会,我们争取尽早恢复盈利,实现重生!”陈某表示。
接下来,硚口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制度特殊功能,依法解决确实存在的“执行不能”案件,推进“执破融合”见行见效,最大限度推动涉企案件债权债务高效清理,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厚植法治沃土。(朱凌云 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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