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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消息,11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与此同时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湖南乡村小学校长猥亵、强奸学生案”已宣判。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该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告诉记者,作为被害人家属,这是他们期望的结果。据她从法院获悉,被告人徐某某不认可该判决结果,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某原系某小学退休教师,徐某某退休后,经当地教育局招聘,于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小学,担任六年级班主任兼该年级语文教师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徐某某利用担任某小学校长、六年级班主任、语文教师身份,以背书、惩罚等为由,分别将5名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带至某小学三楼六年级教室隔壁房间,多次对上述被害人进行猥亵、强奸。
据此前报道,2023年5月11日,湖南某乡村小学2023届六年级一学生告诉家长,自己在学校被校长徐某某亲吻,该家长到学校经过询问后发现,班里有多名女生遭徐某某不同程度侵犯。该家长取证后随即报警。此后,该家长发现,除其女儿所在班级外,该校上一届六年级(即2022届六年级),同样有两名女生遭徐某某侵犯。
公开信息显示,出生于1961年的徐某某,在2019年7月入选全市的高级人才名单。 2023年12月1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事发时,5名女生均不满14岁。 2024年1月12日,该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未作出判决。
另据此前报道,案发后,当地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事发村小在当年暑假被撤并。此外,当地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所有的学校监控由重点部位覆盖改为全覆盖。(来源:鲁中晨报、新京报)
罪犯郭某某系某地民办小学教师
2013年至2019年2月,郭某某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周岁。郭某某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周岁女学生。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尚某某系某地务工人员
2011年至2020年,尚某某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幼女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其间,尚某某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视频、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罪犯公某某系某地农民
公某某利用同村张某(女,化名)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之机,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时间自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周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其间,共计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殁年16岁。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公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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